旧约 - 利未记(Leviticus)第18章

耶和华谕摩西曰、
告以色列族云、我乃耶和华、尔之上帝、
昔尔居埃及、勿从其土之俗、今我导尔至迦南、勿行其人之行、勿循其典章、
尔必守我律例、循我典章、我乃耶和华、尔之上帝、
故当循我典章、守我律例、人若行之、则缘此而得生、我乃耶和华也、○
勿干骨肉、而行淫乱、我乃耶和华也、
勿烝尔母、烝之是辱父母、
父之继室、勿烝之、烝之则辱父、
至于姊妹、无论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、生于家、产于外者、勿乱之、
子之女、女之女、勿乱之、乱之是辱己、
同父异母之姊妹、亦为尔之姊妹、勿乱之、
父之姊妹、乃父骨肉之亲、勿烝之、
母之姊妹、乃母骨肉之亲、勿烝之、
伯叔之妻、尔之姆婶、勿烝之、
子之妻、尔媳也、勿乱之、
兄弟之妻、勿乱之、乱之是辱兄弟、
妇有女、勿同娶、妇之子有女、妇之女有女、亦勿同娶、皆妻骨肉之亲、勿乱之、斯乃恶俗、
尔妻尚存、勿娶其姊妹、辱妻而致其妒、
妇行癸不洁时、毋与之近、而行好合、
勿与他人之妻同寝、致辱己身、
勿使尔子女经火、以奉摩洛、勿渎尔上帝之名、我乃耶和华也、
勿亲男色、如近妇人、斯事可憎、
男勿淫于兽以玷身、女勿淫于兽以逆性、○
勿缘斯事自辱厥躬、我于尔前所逐之民、行此自玷、
厥地见污、故我以罪加之、俾其居民为地所吐、
尔曹不论宗族、及旅于尔中者、当守我典章律例、毋为此可憎之事、
昔居斯土之人、行此可憎之事、致玷厥地、
尔勿效之、而污斯地、免为所吐、如吐先尔之民然、
凡为此可憎之事、必绝于民中、
尔当守我所命、勿从在昔可憎之俗、而玷尔身、我乃耶和华、尔之上帝也、
利未记第十八章   第 18 章 

  利 18:3> 你的思想和行事为人有没有被世俗不良文化影响的地方? 

  18:3 以色列人刚从充满偶像的国家出来,即将进入另一个充满偶像的地方。神帮助他们竖立新的习俗,也警告他们,必须弃绝异教的习俗。祂警告他们,到了迦南地后,不可随从当地人的异教习俗。迦南的社会与宗教满足人的世俗欲望,尤其是淫乱、性的放任与醉酒。以色列人必须持守纯洁,将自己分别出来归神为圣。神不许祂的子民被周围的环境习俗所同化。社会迫人随从其生活与观念,如果我们屈从于压力,就会无所适从,也就难以好好地事奉神。要顺从神,不要让世俗熏染我们的思想与行为。 

  利 18:6-18> 从现今的角度看,混乱的性关系带给家庭和社会什么影响? 

  18:6-18 神禁止人乱伦,也不许近亲结婚,是为着身体、社会以及道德上的原因。近亲结婚所生的儿女,可能有严重的健康问题。神如果不颁布明确律例,人就会乱伦,先是在自己的家族中,后是与外人。随随便便的性关系会毁灭家庭。 

  利 18:6-27> 淫乱是罪恶之根源,你会怎样防范? 

  18:6-27 在这一段经文之中,列出几种可憎的,或者说是邪恶的行为:( 1 )与近亲乱伦;( 2 )奸淫或婚外情;( 3 )献孩童为祭;( 4 )同性恋;( 5 )人兽交。这些习俗在异教之中极其平常,神要严厉对待开始随俗的百姓。这些恶习使人患病、致畸,甚至死亡。它败坏家庭与社会,贱视自己与别人的价值。现代社会对这些事看得不太认真,甚至苟同,但是这些事在神眼中仍然是罪。如果你认为这些是可取的,你就是未按照神的标准来判断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