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利未记(Leviticus)第18章

耶和华对摩西说:
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‘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。
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,那里人的行为,你们不可效法,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,那里人的行为,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。
你们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。
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。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耶和华。
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。我是耶和华。
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羞辱了你父亲。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,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。
你的姐妹,不拘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,无论是生在家,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。
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;露了她们的下体,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。
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,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,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
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,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
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,她是你的伯叔母。
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,她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,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。
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,露她们的下体,她们是骨肉之亲,这本是大恶。
你妻还在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,露她的下体。
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她的下体,与她亲近。
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 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这本是可憎恶的。
不可与兽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它淫合,这本是逆性的事。
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,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。
连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
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。(
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,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。)
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
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
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。’”
利未记第十八章   第 18 章 

  利 18:3> 你的思想和行事为人有没有被世俗不良文化影响的地方? 

  18:3 以色列人刚从充满偶像的国家出来,即将进入另一个充满偶像的地方。神帮助他们竖立新的习俗,也警告他们,必须弃绝异教的习俗。祂警告他们,到了迦南地后,不可随从当地人的异教习俗。迦南的社会与宗教满足人的世俗欲望,尤其是淫乱、性的放任与醉酒。以色列人必须持守纯洁,将自己分别出来归神为圣。神不许祂的子民被周围的环境习俗所同化。社会迫人随从其生活与观念,如果我们屈从于压力,就会无所适从,也就难以好好地事奉神。要顺从神,不要让世俗熏染我们的思想与行为。 

  利 18:6-18> 从现今的角度看,混乱的性关系带给家庭和社会什么影响? 

  18:6-18 神禁止人乱伦,也不许近亲结婚,是为着身体、社会以及道德上的原因。近亲结婚所生的儿女,可能有严重的健康问题。神如果不颁布明确律例,人就会乱伦,先是在自己的家族中,后是与外人。随随便便的性关系会毁灭家庭。 

  利 18:6-27> 淫乱是罪恶之根源,你会怎样防范? 

  18:6-27 在这一段经文之中,列出几种可憎的,或者说是邪恶的行为:( 1 )与近亲乱伦;( 2 )奸淫或婚外情;( 3 )献孩童为祭;( 4 )同性恋;( 5 )人兽交。这些习俗在异教之中极其平常,神要严厉对待开始随俗的百姓。这些恶习使人患病、致畸,甚至死亡。它败坏家庭与社会,贱视自己与别人的价值。现代社会对这些事看得不太认真,甚至苟同,但是这些事在神眼中仍然是罪。如果你认为这些是可取的,你就是未按照神的标准来判断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