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 - 哥林多前书(1 Corinthians)第5章

我确实听说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;这种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和他的继母同居。
你们还自高自大!你们不是该觉得痛心,把做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吗?
我人虽然不在你们那里,心却在你们那里,好像亲自与你们同在。我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已经判断了做这事的人。
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和你们同在。你们藉着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
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败坏,好让他的灵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
你们这样自夸是不好的。你们不知道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
既然你们是无酵的面,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-基督已经被杀献为祭牲了。
所以,我们来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就是不可用恶毒、邪恶的酵,只用纯洁真实的无酵饼。
我先前写信告诉过你们,不可与淫乱的人交往。
此话不是泛指这世上所有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,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;若是这样,你们非离开这世界不可。
但现在,我写信告诉你们,若有称为弟兄的人却仍犯淫乱,或贪婪,或拜偶像,或辱骂,或醉酒,或勒索,这样的人不可跟他交往,就是跟他吃饭都不可以。
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?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要审判吗?
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。如经上说:"要从你们中间把那邪恶的人赶出去。"
哥林多前书第五章   林前 5:1-13> 会友犯了明显的罪,怎办好?罚?不太好吧,但是…… 

  5:1-13 教会必须对会友所犯的明显罪行采取纪律行动;若坐视不理,只能败坏教会。不过,不能把执行纪律处分视作报复,只能看作是治疗。哥林多教会有一件严重的罪行,就是有人与他的继母行了不道德的事,但其他会友却装作不知,不予处理。保罗告诉他们,教会有责任维持神所颁布的道德标准。神禁止我们论断别人,但祂也同样吩咐我们不可容忍罪恶,因为纵容罪行会影响其他信徒的属灵生命( 5:6 )。 

  教会纪律 

  林前 5:5> 若把人“交给撒但”,岂不放弃了他?怎样做才算合宜? 

  5:5 “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”的意思是把他逐出信徒的圈子。若没有基督徒的属灵支持,他会变得孤单无助,也许这种无助绝望的境况会促使他悔改。把人驱逐出教会是执行纪律处分的最后办法,并且一定不能含有报复心态,必须出于爱心,正如父母管教儿女一样,纠正挽回他。教会的责任是要帮助犯罪者,而非伤害他们,要尽力鼓励他们悔改转回,重投教会的怀抱。 

  林前 5:6> 我包容他,所以我不张声,他犯的罪也不算大啊,我可没有隐瞒罪恶…… 

  5:6 保罗警告那些企图隐瞒这问题的人,他们这样公然容忍罪恶,会影响整体信徒的灵性。保罗并非期望人完全不犯罪,(事实上每个人每日都在罪中挣扎),只是指责那些故意犯罪、全无罪咎感、也不愿意悔改的人。教会绝不能包容这些罪恶,因为它会影响全教会的信徒。我们对其他信徒负有责任,如果不去纠正明知故犯的罪,教会就会混乱不堪甚至分裂。信徒应该互相鼓励、代求及彼此建立;绝不应容忍罪恶侵蚀危害教会。 

  林前 5:10-11> 有些人会故意犯罪的,你不知道?我们该怎么待他?这…… 

  5:10-11 保罗清楚指出我们不应与非基督徒断绝来往,因为这样我们便不能实践大使命,将福音传给他们(参太 28:18-20 )。但那自称基督徒,却故意犯一些圣经指明的罪行、又为自己的罪强行辩解的人,我们不要与他们来往。因为他们这样做,除损害了基督所拯救的人,也使基督的形像受损。一间教会倘若容纳这些人,就很难成为世上的光,并且破坏了基督在世的形像。为了教会属灵的合一,教会领袖必须用爱心来纠正罪行。 

  林前 5:12> 要管教、审判教内人,就要批评,但又不可论断人,真是…… 

  5:12 圣经常常教导我们不可说长道短或肆意论断。但是与此同时,我们却要判断及对付那些会伤害人的罪恶。保罗给我们的原则,并不是用在一些琐屑的小事上或用作报复;也不可以套用在信徒间私人的恩怨上。这些原则是用来处理教会中公开的罪行,或是某些自称基督徒,却不为自己的罪行懊悔的人。教会的责任是以爱心去管教及改变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