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约书亚记(Joshua)第20章

上主吩咐约书亚
对以色列人民说:「你们要照着我叫摩西传达给你们的命令,指定一些城作为庇护城。
凡过失杀人的,可以到那里去,逃避寻仇的人。
这样的人可以逃到其中的一座城,到城门口审判的地方,向长老们解释事情的经过。长老们会让他进去,给他地方住,这样,他可以留下来。
如果寻仇的人追到那里,城里的人不可把那个人交出来,却要保护他;因为他是过失杀人的,不是出於仇恨。
他可以住在城里,一直到接受公开的审判,等到当时的大祭司死了以后才可以回到他逃离的家乡。」
於是,以色列人在约旦河西岸拿弗他利山区的加利利指定基低斯,在以法莲山区指定示剑,在犹大山区指定希伯仑。
他们又在约旦河东岸,耶利哥东边的旷野高原,在吕便境内指定比悉,在迦得境内的基列指定拉末,在玛拿西境内的巴珊指定哥兰,作为庇护城。
这些庇护城是为所有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侨设立的。一个由於过失杀人的,可以在那里找到庇护,躲避寻仇的人。别人不可杀他,除非他已经经过公开的审判。
约书亚记第二十章   第 20 章 

  书 20:1-6> 神很重视设立“逃城”之事,为什么? 

  20:1-6 这个新民族在新土地上扎根,从此需要一个新的政府。神在多年前就告诉摩西,新政府将来要怎样治理百姓。进入迦南地以后,神所命定的工作之中,有一项是要选定几座“逃城”。这些城邑散布在应许之地全境,目的是防止有不公平的事,尤其是报仇的事随便发生。譬如有人误杀了人,他就可以逃到逃城,得享安全,等候公平的裁决。利未人负责管理逃城,以确保神公平与公义的原则得以实现(逃城的详情,请参民 35:6 ; 35:11-28 的注释)。 

  逃城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